|
储能政策
来源: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时间:2025-03-14
3月10日,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单位承担的推荐性行业标准《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抑制试验方法》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容量不小于100kWh的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火灾抑制试验方法。额定容量小于100kWh的电池储能系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三元体系的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文件要求,起火后持续燃烧1min,手动启动火灾抑制装置,记录明火扑灭时间。明火扑灭30min内,每隔3min启动引燃装置点火一次。明火扑灭24h后,试验结束,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复燃、爆炸现象。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的测试是对电化学储能系统进行的火灾测试,测试过程中可能导致爆炸、有毒有害气体的释放、腐蚀液体的排放等,试验过程中有危险电压存在。试验操作应由专业试验人员完成。
原文如下:
国际储能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储能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储能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储能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2分钟前
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11分钟前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3分钟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