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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政策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时间:2025-04-15
4月15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持续优化完善储能政策体系和商业模式,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引导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有序、稳健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与效益。
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鼓励建设小规模的用户侧分布式储能,建设省级虚拟电厂聚合、交易和协同控制平台,推动分布式储能聚合参与虚拟电厂。以长春市为重点建设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城市,率先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逐步培育形成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响应能力。推动新型储能电站与工业可控设备负荷、充换电设施等资源聚合应用,挖掘用户侧储能的灵活性价值。
原文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吉能储能〔2025〕48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现将《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pdf
吉林省能源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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