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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碳酸锂项目海域使用权挂牌出

来源: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04-25

4月24日,关于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碳酸锂项目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发布。

本宗海域位于罗源湾南岸、连江县大官坂围垦区内,拟出让海域总面积19.3763公顷,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本宗海域宗海界址清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利益相关关系已协调解决,用海前期工作(包括海域补偿、海域论证等)及填海施工已全部完成,出让红线外基础配套设施达到“三通”(通路、通电、通上水),出让红线内场地平整(按现状标高)。

本宗海用途为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碳酸锂项目建设,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应严格按照工业用海类型使用,项目建设要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相关要求。本宗海的投入产出控制指标按一般工业类项目标准执行,即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项目施工、建设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

海域使用权出让同时包含填海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出让后按照规定予以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使用年限为50年,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海域使用权终止日期”。

原公告如下:

关于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碳酸锂项目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出让一宗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海基本情况

本宗海域位于罗源湾南岸、连江县大官坂围垦区内,拟出让海域总面积19.3763公顷,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本宗海域宗海界址清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利益相关关系已协调解决,用海前期工作(包括海域补偿、海域论证等)及填海施工已全部完成,出让红线外基础配套设施达到“三通”(通路、通电、通上水),出让红线内场地平整(按现状标高)。

二、宗海出让条件及要求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用海(用地)控制要求:本宗海用途为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碳酸锂项目建设,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应严格按照工业用海类型使用,项目建设要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相关要求。本宗海的投入产出控制指标按一般工业类项目标准执行,即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项目施工、建设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

3、出让规划条件: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容积率1.0≤FAR≤2.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GAR≤20%,建筑高度≤24米,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4、使用年限:海域使用权出让同时包含填海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出让后按照规定予以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使用年限为50年,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海域使用权终止日期”。

5、竞得人须在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填海竣工验收。项目填海竣工后3个月内,竞得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

6、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

7、竞得人应在挂牌现场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我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即构成违约,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海域,我局将终止供海,并且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8、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一次性缴清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可以抵交海域出让价款。竞得人未按时限缴纳出让价款,即构成实质性违约,合同自动失效,并且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9、竞得人取得的本宗海域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有权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84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68万元整。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3日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至2025年5月23日下午4:00前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于2025年5月23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厅举办,挂牌时间定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至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

七、联系方式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一)联系方式

1、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城镇凤园路30号)

0591—26157792

2、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凤城镇文笔路1号)

0591-26177083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1.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账   号: 8111 3010 1220 0393 783

2.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账   号: 4309 0078 8019 0000 0024

3.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敖江支行

账   号: 1000 5611 3360 0100 02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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