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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6月1日起执行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5-05-07

5月7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吹风会在成都举行,在会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曾吉明围绕《办法》的出台背景、亮点和后续重点工作三方面做介绍。

会上透露,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制定《办法》,是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的要求,也是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的需要。

据了解,截至2024年底,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0.2万辆,其中,成都作为全国汽车保有量第一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93.25万辆。预计未来两至三年,四川省废旧动力电池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退役潮”,回收利用市场前景广阔。

但由于市场成本等原因,目前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小散乱的“小作坊”。此类“小作坊”不具备规范条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

4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共7章27条,从区域中心建设、回收利用规范、鼓励支持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为规范全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作出规范。

曾吉明表示,后续四川省将在两个方面重点发力:第一,加快推动建设区域中心,综合考虑区域内现有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布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未来一段时间退役动力电池规模等多种因素,试点建设4到5个区域中心;第二,着力培育省级“白名单”企业,研究起草《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明确“白名单”企业的技术标准、安全环保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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