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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区域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跨省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抽蓄电站以批发用户和发电企业双重身份参与交易

来源:西北能监局

时间:2025-05-16

5月15日,西北能监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北区域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跨省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按照公平开放、权益优先、资源共享、灵活高效的原则,形成以“中长期为主、辅助服务为辅、短期互济补充的抽蓄电站参与跨省或跨调度控制区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实现抽蓄电站灵活调用和调节资源优化配置。

抽蓄电站作为经营主体,以批发用户和发电企业双重身份参与电力交易。抽蓄电站抽水时视为批发用户,抽水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附加;发电时视为发电企业,参加跨省交易时,上网电价叠加送出省输电价和国网西北分部输电价及线损折价。

抽蓄电站参与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包含多年、年、多月、月、月内等不同时间维度的交易。

各省级电网企业或发电企业根据自身用电峰谷特征和发电分时特性,在电力交易平台提交交易周期内抽水交易和发电交易的交易组合对对应的24点电力-价格曲线。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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