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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侧
来源: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时间:2025-06-07
储能头条获悉,6月7日,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公告发布。
据招标公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储能C、D、E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为和田地区的和田市、皮山县和民丰县。
C项目拟建设一座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
D项目拟建设二期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
E项目拟建设一座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
本次招标三个项目总规模为500MW/2000MWh,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招标详情如下:
三个标段采购范围均包括但不限于构网型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含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灭火、热管理系统(含温湿度控制)、集装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储能变流器(PCS)、箱变及相关配套设施)、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自供电系统、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电缆(单芯、耐火铜缆)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三个标段,投标人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
6月4日,立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拟投资建设立新和田市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立新民丰县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立新皮山县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详情见:12.5亿元!立新能源拟投建500MW/2GWh储能电站项目)
立新和田市1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2.58亿元。立新民丰县200兆瓦/800 瓦时独立储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5.15亿元。立新皮山县二期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4.77亿元。
以上项目投资建设周期均为12个月,建设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附招标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54XZ1QH0200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3.项目概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储能C、D、E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为和田地区的和田市、皮山县和民丰县,C项目拟建设一座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配套建设一座110千伏变电站(含办公生活区)以及相关附属设施;D项目拟建设二期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扩建对侧220kV间隔以及相关附属设施;E项目拟建设一座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合资共建一座220千伏变电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储能C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容量100兆瓦/400兆瓦时构网型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含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灭火、热管理系统(含温湿度控制)、集装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储能变流器(PCS)、箱变及相关配套设施)、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自供电系统、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电缆(单芯、耐火铜缆)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及及成套设备五年质量保证期服务(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按额定功率充放电循环次数达到6000次(DOD≥90%,25℃±2,EOL≥80%限定条件下)或固定8年作为质量保证期)以及联合研发并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等。
第二标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储能D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容量200兆瓦/800兆瓦时构网型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含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灭火、热管理系统(含温湿度控制)、集装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储能变流器(PCS)、箱变及相关配套设施)、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自供电系统、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电缆(单芯、耐火铜缆)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及成套设备五年质量保证期服务(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按额定功率充放电循环次数达到6000次(DOD≥90%,25℃±2,EOL≥80%限定条件下)或固定8年作为质量保证期)以及联合研发并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等。
第三标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储能E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容量200兆瓦/800兆瓦时构网型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含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灭火、热管理系统(含温湿度控制)、集装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储能变流器(PCS)、箱变及相关配套设施)、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自供电系统、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电缆(单芯、耐火铜缆)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及成套设备五年质量保证期服务(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按额定功率充放电循环次数达到6000次(DOD≥90%,25℃±2,EOL≥80%限定条件下)或固定8年作为质量保证期)以及联合研发并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等。
5.计划供货时间
第一标段:2025年9月20日前到货50%;2025年10月20日前全部到货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排产通知为准)。
第二标段:2025年9月20日前到货50%;2025年10月20日前全部到货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排产通知为准)。
第三标段:2025年9月20日前到货50%;2025年10月20日前全部到货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排产通知为准)。
6.设备交货地点为:C项目、D项目、E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的电芯、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本次投标的磷酸铁锂电池单体、电池模块和电池簇需提供第三方具有国家级CMA和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PCS、EMS、BMS、箱变均应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PCS还应提供高压、低压穿越检测报告;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5.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至少包含电池室/舱和变流升压系统)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2GWh(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页、供货范围等);且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至少包含电池室/舱和变流升压系统)累计投运业绩不低于1GWh(须提供甲方或业主出具的对应项目投运或验收或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合同履行期间未出现较大安全和质量问题,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4)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指不具有PCS、EMS、BMS、电芯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能力及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上述三个标段,投标人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26日(北京时间,每日10:0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招标人建议:由于本项目场址区域地形及地质较为复杂,建议投标人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具体察勘联系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十、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
联系人:李强
电话:0991-39210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联系人:李云飞
电话:13999224290
邮箱:2023882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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